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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企业:

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进一步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在质量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191号),现就开展2023年质量标杆培育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重点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遴选重点关注: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遴选条件

(一)在航空基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诚信、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的方法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质量管理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企业认真填报《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申报书一式一份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航空基地招商一局(工信局),申报书盖章扫描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yg0101@163.com。

(二)列入培育库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评选

联系人:赵彦刚   电话:18092692298

附件1.2023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2.2023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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