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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促进西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形成一批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根据《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西安市瞪羚企业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2.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居民企业。

(二)认定标准:

1.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

4年复合增长率=

2.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5%(含)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的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2.5%(含)以上。

4.无失信记录。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誉,诚信系统、税务系统和银行系统均无失信记录。

二、认定程序

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 “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在线生成认定报告,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审核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最终发布认定文件

三、认定材料

(一)《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近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061630

(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一楼大厅西安光电子孵化器B-S113

(三)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 刘  渊   18591881298

             宋华南   86786492   15229308066

科创局: 岳  珂   15129828163

系统咨询员:尹国平  15129361278


 

 

                           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局      

                             2020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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