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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管理办法》(市人社发〔2020〕14号),现就2021年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9日—4月26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企事业单位规模足以支撑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
    (二)具有专门的技术研究部门或科技开发机构,具有科学的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并与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三)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单位设立专门的博士后管理机构,与博士后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和技术开发协议、合作协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凡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单位,有博士生导师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可优先设立。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请表》(一式八份)报送至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
    (二)市人社局对申报资料复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依据专家组意见,拟定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名单,经公示后,印发通知批准设立。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1),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有据可查,参照《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评价指标》(附件2),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佐证材料按表格填报和评价指标要求顺序附在最后,并认真填写《承诺书》(附件3),A4纸大小,加封皮胶印成册。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并提供《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word版)。申报材料内容涉密需要单独注明。
    (三)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代钵钵  029-89083705   

材料报送地址: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2室

 

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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