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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403号,查阅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zxqygzdt/86057.jhtml)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查阅网址:http://gxj.xa.gov.cn/gzdt/tzgg/63b78c2ff8fd1c4c21351fa7.html)有关要求,现将基地辖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航空基地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已经被认定为“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也属于此次申报对象范围,相关企业可自愿参加。

二、组织实施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同时,需向招商一局提交相关纸质资料。(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商一局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线上初核、实地查看,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线上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拟认定名单,报送省工信厅备案,由省工信厅进行公告。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6日前,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并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至航空基地管委会招商一局,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邮箱:zhyg0101@163.com,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中小企业充分认识此次评价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既是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抓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中小企业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或复核认定的前提条件,请各企业积极参加。

(二)此次评价认定工作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一办法一细则”)出台并实施后,全省首次组织的评价认定工作,请各企业相关人员认真阅研“一办法一细则”,把握相关评定标准和要求,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全面完整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docx

      1-1.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x

      1-2.申报2022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xls


(联系人:赵彦刚 电话:1809269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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