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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23批)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10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23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附件: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23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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