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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9项措施

西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以下措施。

一、稳定政策性岗位

(一)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岗位供给,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进度。对招聘后博士和硕士人员比例超过本单位总人数30%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上予以倾斜。

(二)市属国企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2022年。加快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进度,确保人员尽快上岗。

二、促进市场化就业

(三)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四)对招用困难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五)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入企业,帮助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精准匹配对接。为登记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促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实际介绍就业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

(六)加密加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频次,在2023届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区县、开发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线下招聘活动。2023年下半年,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次,提供市场化就业岗位不少于8万个。

(七)推广“家门口就业”服务模式,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驿站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园延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讲、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等全链条式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各类就业创业资源要素向高校毕业生聚集。2023年下半年,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不少于80场次,新建立就业服务驿站50个。

(八)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设置一定空间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九)对2023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7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4年6月底。

(十)继续发放“西安乐业卡”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多可享受交通、通信等多个消费领域1000元补贴。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十一)鼓励引导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重点围绕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2023年下半年,募集不少于10000个青年见习岗位,其中民营企业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5000个。与见习期未满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可申领见习人员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对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以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五、加大就业培训力度

(十二)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菜单式、项目制等定岗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不少于8000人。

(十三)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给予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4万元、中职毕业生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自毕业生正式入职养老机构且工作满一年起,按照30%、30%、40%的比例分3年发放(每人享受一次)。

六、鼓励灵活就业创业

(十四)围绕智能制造、互联网营销、新媒体运营等新的经济增长点,挖掘就业岗位、搭建对接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引导毕业生到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及新兴产业就业创业。对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简化求职就业手续

(十五)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对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回原生源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八、精准开展困难帮扶

(十六)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优先推荐岗位,加强实践引导和分类帮扶,帮助他们更好融入就业市场。

九、优化人才评价机制

(十七)推动开展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高校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优化高校毕业生直通人才分类评价申报路径,简化申报流程,统一评价归口。高校毕业生直通人才分类评价采取全程网报网审,实行电子评价确认证书。将人才信息纳入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数据库,为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府补贴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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