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8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32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附件: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32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