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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航空基地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航空基地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航空基地登记注册的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航空基地人才中心托管,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 业操守。同时,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 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 理工程师4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0 年或后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不符合认定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工程师。

2.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在SCL、EL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需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如被出版收录均须提交检索照片;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 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 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申报时需提交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内容

1.申报单位提交《XX单位关于报送参评2022年度航空基地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报告(函)》、《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XX 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及电子版;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照片)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两表复印件各1份(A4),非标准制式表格不予受理。另准备电子版同版照片(规格:626×413像素,大小100K以下,蓝底;照片命名格式: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考核计分表》原件一式7份及复印件1份;

4.申报人公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习查询证明;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只复印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的正文部分);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成果证书、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规范、工法标准及社会、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主要复印件各1份;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所在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评审材料分装格式要求

1.以上10项内容中第1项材料由各单位随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统一报送。

2.第2至11项的原件部分按照顺序用统一的文件袋(盒)分类承装,并在文件袋(盒)上标注(粘贴)本袋(盒)所装材料目录。

3.第2至11项的复印件部分按照顺序用打孔夹(A4)进行装订成册。材料册应有透明塑料及纸质封面、封底,纸质封面上标注“申报材料复印册”字样及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纸质封面下页为目录,目录中以第2至11项内容为顺序,并对应页码,同时在每页右上角编号。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现任职资格时间、技术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岗位、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完成及获奖情况等。对群众意见较大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坚决不予推荐申报。未向本单位职工公示的参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对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须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说明公示情况,并出具申报人员公示材料;

2.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本人取得现技术职务以前的材料不得再报;

3.上报材料中必须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材料原则上要用蓝或黑的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其中“基层单位意见”栏,要写清楚被推荐人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同意晋升的意见,并注明公示情况;

5.电子版的《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A4)统一用Excel制表,发送至邮1609940810@qq.com。

四、有关事项

(一) 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 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 评审政策倾斜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 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

在西安工作的海外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视其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

上述文件可在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参阅。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2022年9月26日前统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029-89083939

地址: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5室


附件:工程师评审所需表格.zip


西安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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