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nav

关于2023年2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6批)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和《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市人社发〔2017〕243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2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6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附件: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16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6日


通用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