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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8批)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和《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市人社发〔2017〕243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4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8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附件: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18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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