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航空基地辖区公租房管理工作,依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安航空基地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与审核管理暂行规定》,经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航空基地开发建设局,以及西安市住建局、民政、工商、车管、不动产、税务、公积金、公安等部门三级联合审查,下列家庭符合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并已通过西安市住房保障系统平台公示到网站端,现予以现场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4.8.12-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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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公示表(航空基地 第GS00083412批 共5户,计5人)
西安航空基地开发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
关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航空基地)资格审核情况的公示(航空基地 第GS00083412批).pdf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公示表(航空基地 第GS00083412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