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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孙**
信件编码: GPPS202211082378
来信时间:2022-11-08 14: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的投诉
信件内容:
阎良区航空二路社区先洁日间照料中心是2019年由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阎良区民政局依法审批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2019年通过的按照《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59条规定,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此事多次与广瑞物业交涉未果,特请航空基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为养老服务企业减负,督促广瑞物业公司、格兰春天小区物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切实为养老服务机构减负。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综合事务局
回复时间:2022-11-08 15: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航空基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职能已移交阎良区政府,建议您通过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网址:http://www.yanliang.gov.cn/zmhd/tszx/tszxbd/form/appeal/1240902724355100673.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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