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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韩**
信件编码: GPPS20240809ESEV
来信时间:2024-08-09 00: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阎良恒隆缤纷城不给商铺业主返租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购买了阎良区缤纷城商铺,并于缤纷城签订服务协议(合同),前五年每年年底返租,2023年为第5年,约定返租金额为购房款7%。我在在2024年1月,经缤纷城电话通知,已经开具发票,并交予缤纷城,但是现在已经过了大半年时间,不予返租。缤纷城负责返租管理人员电话非常难打通,及时打通也不能合理处理,只会推脱,不作为。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综合事务局
回复时间:2024-08-14 10: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与恒龙缤纷城运营公司肖经理沟通,恒隆缤纷城运营公司承诺陆续再给业主返租中,按照合同,到期应全部返还,目前缤纷城账上资金紧张,6.18已返部分房租,剩余房租缤纷城承诺9月底前付清,后续我局也会紧盯返租问题。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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