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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吕**
信件编码: GPPS202112160Y87
来信时间:2021-12-16 18: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弘阳昕悦府延期交付
信件内容:
购房合同中约定2021年10月30日交付房屋,但实际是在2021年12月11日开始交付,延期长达四十多天,由于疫情影响,该项目自2020年1月开始停工停产。自2月28日起, 陕西省政府下调应急响应,已具备复I复产条件,但是开发商并没有积极组织开工。4月8日起,武汉市解封,依旧没有动工迹象,弘阳集团声称与承建商中建二二局由于疫情原因发生合同纠纷,正在和中建二二局谈判, 并保证6月底开工。然而,6月底,工地依旧未有动工趋弘阳西安负责人曾凡振到达售楼部给广大业主开安抚会,告知该项目和中建二局确有经济纠纷, 正在谈判。但是,曾凡振却屡屡推诿业主的诉求,不承诺开工时间。此前航空基地回复如下:收到留言后,我委立即对西安昕悦府项目长期停工问题进行了调查,同时,与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经查,受疫情影响,项目一度停工;疫情结束后,施工总承包方与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量核算方法等问题存在争议,导致项目短暂复工后再次停工。目前, 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正在就有关问题进行谈判,预计2020年10月可达成协商一致,最晚于今年年底前恢复正常施工。到期未交付,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关补偿。现在弘阳延期交付长达40多天且并不承认违约并赔付违约金。我想问各位领导是否当初与弘阳沟通他们承诺没有按时交付赔付违约金,还请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开发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12-22 15: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12月22日前与开发商建设单位对接,其反馈已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房时其已完成竣工五方验收,并完成了竣工备案告知了业主。

针对延迟交付违约赔付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政府无法干涉,建议您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条款,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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