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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64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67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

见习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23日

二、遴选原则和条件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我区2023年拟遴选30名符合条件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见习名额。所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具备以下条件:

(一)阎良籍全日制2020级本科(大三)学生及在读研究生。

(二)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三、报名遴选及见习安排

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由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团区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团区委(凤凰东路1号)领取或在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http://www.yanliang.gov.cn/)公告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盖章,于6月30日(星期五)18时前持登记表(一式三份)和学生证、身份证到团区委(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区委大院内)报名,并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结束后,由团区委统一分配见习岗位,并将阎良区见习大学生名单及见习岗位分配情况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3.见习岗位分配结束后,由团区委牵头,组织见习生接收单位做好见习大学生接收和见习工作。

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团区委。由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团区委为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团区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活动组织,协助见习单位对见习大学生进行管理。

(二)见习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见习大学生日常管理,落实好见习大学生在本单位的工作,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期间,各单位至少安排大学生开展基层调查研究1次。不得安排其参与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守保密纪律。

(四)大学生在见习期间,如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见习单位可停止其见习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团区委。

团区委联系人:卢明珠 86205944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2023年阎良区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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