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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航空基地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航空基地辖区内注册或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查询为准)。

(二)2023年研发经费支出较2022年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企业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3年较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西安市-航空基地-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度研发费用明细账或辅助账;2022、2023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2022年统计报表107-1、107-2,2023年统计报表607-1、607-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组织实施

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由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由各市(区)工信局联合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请各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分别填写《陕西省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3)、《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只填写电子版表格,不用装订。

大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及以上。

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有报表合并情况的关联公司不得重复归集申报奖补资金。

(二)研发经费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在核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时,不包括政府资金投入部分。

(三)各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航空基地招商一局(工信局),申报资料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hyg0101@163.com,汇总表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赵彦刚 电话:18092692298

地 址: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二楼B07

附件下载地址: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kjdt/7170225086002106368.html

省工信厅、财政厅通知查阅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kjdt/7170225086002106368.html;

市工信局、财政局通知查阅网址:http://gxj.xa.gov.cn/gzdt/tzgg/1767094932002684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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