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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27批)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3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27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附件: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27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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