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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陕工信发〔2024〕162号)要求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有关工作安排,现将航空基地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第六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被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可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自行查询)

(2)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85569.html,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21年认定的陕西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2020年通过复核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符合《实施细则》(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85569.html)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注册地选择“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10-87901013、010-87901032(工作日9:00-17:00)

2.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下申报,并上报纸质资料(资料分2册,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

3.按照省工信厅要求,需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技术支持:029-96702)”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124.115.170.17:18801/xxpt/,技术支持:029-88265555)”填报相关数据。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对象提交的线上和线下资料进行初审,通过线上系统审核,线下报送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三)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区县(开发区)推荐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航空基地辖区纸质申报资料提交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航空基地招商一局(工信局),申报资料电子版资料及汇总表(附件2-1或附件2-2)发送至邮箱:zhyg0101@163.com。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认定标准进行自评申报,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中对各项资料的填报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资料,确保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附件:

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rar

2.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清单.rar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8092692298

地址: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二楼B07



航空基地招商一局(工信局)      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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