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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及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通知查阅网址: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7085435128058482688.html;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通知查阅网址:http://gxj.xa.gov.cn/gzdt/tzgg/64b10ae6f8fd1c1a70351098.html),现将航空基地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申报认定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被认定为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参考名单http://gxj.xa.gov.cn/gzdt/tzgg/641c20f6f8fd1c163f6eecde.htmlhttp://gxj.xa.gov.cn/gzdt/tzgg/64240875f8fd1c163f71105d.html)

(2)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85569.html,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申报复核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20年陕西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符合《实施细则》(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85569.html)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模块进行线上申报,根据申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2.按照属地化原则(工商登记注册与税收不在同一地的,以税收所在地为主)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下申报,并上报纸质资料(资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线上与线下申报资料必须保持一致。

3.按照省工信厅要求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填报步骤: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模块中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管理”进行填报。首次登陆使用该平台的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可从“省工信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

(二)招商一局联合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对辖区内申报对象提交的线上和线下资料进行初审,通过线上系统审核、线下报送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三)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复核)企业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资料一式三份报至航空基地管委会招商一局(工信局),电子版资料(见附件1第三项要求)发送至邮箱:zhyg0101@163.com。线上申报截止日期至2023年7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在新的认定名单发布前,2020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新的认定名单发布后,原2020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联系人:赵彦刚 18092692298

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2.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汇总表

3.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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