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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留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

(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见习基地;

(三)见习基地为见习期满留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补贴标准

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三、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见习基地无须填报表格、提交资料。直接在线上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使用就业见习系统平台按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享受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同时借助社保业务数据及其他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核实,最终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及时提醒相关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四、政策期限

长期执行。


如有疑问敬请联系:航空基地人才中心李老师  029-89083705、029-8908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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