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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伪私募”投资者问答

一、问:什么是“伪私募”,有哪些特点?

答:“伪私募”是指假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骗取登记备案,披上了“私募基金”的皮,将控制的“私募机构”作为“提款机”,挪用、侵占基金财产。这些“伪私募”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公开募集。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没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二是保本保息。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担保、投资标的关联机构担保等方式,承诺给予投资者保本、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收益、承诺定期付息等。

三是名基实贷。没有主动的风险管理,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关联方、投资标的大股东或关联方溢价回购,从而达到变相从事放贷业务的目的。

四是未到协会备案。以私募基金名义宣传、募集,但并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产品备案手续。

二、问:普通投资者有哪些判断“伪私募”的方式?

答:我国85%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为个人,个人投资者往往对私募基金认识理解不够,对私募机构和投资项目了解不充分,刚性兑付预期根深蒂固,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作为普通投资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识别“伪私募”:

一是初步判断合规水平。投资者可以登陆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私募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了解私募机构股东背景、管理人员、产品等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并不构成对私募机构合规情况和投资能力的认可。

二是了解执业能力。目前,不少没有证券从业经验,也无任何专业背景的人员转行从事私募基金行业,打着私募基金的招牌从事非法活动,博取违法收益。因此,投资者对公司执业能力的判断不能仅仅依据办公场所的装修档次及工作人员的着装品质,更应关注公司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及从业经历,对从业人员无执业能力的私募机构应持谨慎态度。

三是细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①查看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漏页等异常情况,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于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及时要求管理人解释说明,警惕短期限、定期付息,切勿被各种夸大、虚假宣传忽悠、蒙蔽。对一式多份的合同,还应检查每份合同内容是否完全一致。②关注期限与收益的匹配,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较长,“短期高利”往往不符合股权投资特征,存在“庞氏骗局”等较大违法违规风险,需提高警惕。

三、防范“伪私募”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为私募基金投资人,只有多学习私募基金法律规定和投资知识,充分了解私募机构和产品信息,并在投资之后持续关注和监督,才能有效防范“伪私募”,避免投资陷阱。

1.宣传“套路”要警惕。高风险是私募基金的本质属性,揭示风险是私募机构的义务。推介业务时过度包装、过度宣传,且不敢或刻意回避讲风险、讲隐患的私募机构投资者要警惕。  

  2.购买渠道要正规。切忌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警惕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违规募资。在购买私募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产品介绍,了解买的是谁的产品、到底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是否登记备案以及具体投向何处等,切勿被所谓的高收益蒙骗。

3.投资要量力而行。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除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外,要求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少于50万元。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判断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4.事前要摸清底细。目前登记的私募机构众多,投资者认购前要充分了解私募机构信息,了解高管人员的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信息,对其资信状况和投资能力进行综合判断。

5.决策要理性谨慎。许多机构以高收益为噱头吸引投资者,甚至打着私募基金的名义诈骗、非法集资。因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一夜暴富”、“快速致富”、“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收益”等噱头诱惑,审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6.投后要持续关注。投资者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要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现管理人失联、跑路,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等重大风险,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基金业协会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证监局反映。

四、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哪些正规途径?

投资者应学法遵法懂法守法用法,若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或者投资者与管理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投资者应通过以下途径理性维权:

1.通过邮件、现场投诉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反映;

2.发现管理人管理基金存在违反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及时向管理人注册地监管部门反映;

3.发现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4.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基金财产纠纷或履约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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