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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2023年10月26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10月26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法定代表人

许可证号

许可时间

1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同意西安市航空基地佳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航空企服辐批复〔2023〕1号

丁智敏

陕环辐证〔AR002〕

2023年10月26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

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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