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
邮编:710089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陕西通嘉宏盛科技有限公司真空泵及其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航空企服环批复〔2024〕30号 | 真空泵及其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陕西通嘉宏盛科技有限公司 | 航空基地 | 2024年12月27日 |
2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西安三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250MN多向模锻液压机及智能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航空企服环批复〔2024〕31号 | 1250MN多向模锻液压机及智能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西安三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航空基地 |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