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
邮编:710089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西安金友瑞电镀科技有限公司金友瑞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航空企服环批复〔2025〕1号 | 金友瑞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 西安金友瑞电镀科技有限公司 | 装备制造表面处理中心西区 | 2025年1月20日 |
2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西安菲德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航空企服环批复〔2025〕2号 |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西安菲德电气有限公司 | 装备制造表面处理中心西区 |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