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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3399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全电刹车系统及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航空基地

蓝天一路29号

西安远飞航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聚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一路29号,租赁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创业园2号厂房北跨及中段东3跨建设。项目东、西、北侧均为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创业园厂房,南侧为星光路。项目租用厂房占地面积3067平方米,划分为洁净区、铺料区、热压固化区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航空航天复合材料异构件约2.1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一)项目生活废水依托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创业园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压罐、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艺使用水性漆,调漆、喷漆、晾干过程均在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喷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附棉+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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