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3399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竣工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飞行器燃油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航空基地 蓝天一路29号 |
西安沃祥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五路和星光路交叉口,租赁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创业园2号厂房建设。项目购置安装安装加工中心、车床、台钻等9台设备,年生产飞行器燃油系统约220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陕西同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配套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陕西宝鸡恒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