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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精密卷芯管、熔断器外管及其配套设备生产项目

航空基地

迎宾路以东、规划一号路以北

西安启铭新材料有限公司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迎宾路以东、规划一号路以北,占地面积1550平方米,利用银石工业园6-1已建厂房建设精密卷芯管、熔断器外管及其配套设施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万支精密卷芯管、1万支熔断器外管、0.1万支压紧环及0.9万支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一)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称量、浸润、缠绕、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双层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机加工工序会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废活性炭、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2021.1.15正文、启铭新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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