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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4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型复合材料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航空基地

规划一路12号

陕西黄河新兴设备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一路12号,利用陕西黄河新兴设备有限公司已建成生产厂房扩建复合材料零件生产线。扩建内容包括建设1300平米净化间,新购置3台热压罐、10台模压机、3台蜂窝铣床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无人机复合材料板件8吨、航天类复合材料制件1吨。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一)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排放;真空袋内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废液压油、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2陕西黄河新兴设备有限公司新型复合材料零件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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