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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1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西安航空科技企业孵化器西区便利型加油站

航空基地

西安航空科技企业孵化器西区内

西安泰航石化有限公司

陕西恒达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西安航空科技企业孵化器西区内,项目用地面积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1.45平方米,购置安装四枪税控加油机2台,设有3具30立方米的汽油储罐,并配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油品3000吨,主要油品类型为92#汽油和95#汽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一)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油罐采用地埋设计,油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4米的通气管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含油废渣、废含油手套和抹布作为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五)对场地地面及罐区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埋地油罐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站内分区防渗

2

航空、航天用形状记忆合金棒、丝材产业化项目三期

航空基地

蓝天路5号孵化器东区6号标准厂房

西安斯塔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5号孵化器东区6号标准厂房,利用该项目一期已租用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三期项目主要对现有一期熔炼工序进行扩建,另将二期项目现有部分钛合金丝、棒材产品进行再次加工定型,生产特定形状钛合金丝、棒材产品,扩建完成后项目年总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为5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一)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系统排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废废切削液、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航空、航天用形状记忆合金棒、丝材产业化项目三期扩建项目.pdf.pdf

泰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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