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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振动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航空基地

蓝天一路以北、航空一路以东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

陕西天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一路以北、航空一路以东,占地面积483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8.6平方米。新建1栋振动环境试验中心、试验辅楼和附房等,拟购置温湿振三综合试验箱、响应谱冲击试验台等43台(套)设备,进行大型结构件及外挂的振动试验及分析、高量值冲击及响应谱冲击、大型结构件的温湿度试验、盐雾试验、低气压(高度)及综合试验、整车振动测试。项目总投资443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

(一)温湿度试验及盐雾试验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设置独立空压机房、液压泵房、冷却塔设备间,试验中心厂房内墙面外表铺设吸声材料;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摆放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废液压油、废油手套作为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建立台账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振动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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