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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陕西铭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橡胶复合管及其配套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航空基地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银石工业园5-1和5-3厂房,占地2206平方米,主要建设橡胶复合管及其配套设备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橡胶复合管30000支,胶棍2000支。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4万元。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陈化、缠绕有机废气经喷淋冷却塔(带有除湿除雾器)+双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除化恶臭气体经喷淋冷却塔(带有除湿除雾器)+双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厂区均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口收集至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产生含碱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无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等采用低噪声型设备,且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

西安天汽模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飞机钣金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航空基地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凌飞路95号9号厂房,建设飞机钣金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JP零件30000件,民机型号零件270000件。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8万元。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经打磨平台收集,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污染排放物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等采用低噪声型设备,且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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