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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9082231

传真:029-890833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710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空天用精密合金板材项目

航空基地

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兢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期云光路与凌飞路十字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熔铸车间、1座冷轧一车间,布设1条合金熔锭生产线和1条冷轧生产线,配套建设净循环水系统、消防水泵站、废水处理站等相关生产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71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冷轧一车间脱脂线清洗废水和与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中产生浓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进行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空感应熔炼炉的熔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30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电渣重熔炉重熔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30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真空脱气炉的熔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30米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流槽加热炉和烤包器的燃烧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区设置4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电极焊接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净化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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