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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陈峰

西航空函〔2022〕39号

韩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产业配套,加快特色产业链提升,支持航空基地表面处理中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按照职责分工,现就提案中建议“支持保障重点关键领域表面处理项目落地发展、明确指标新增的具体步骤、支持涉重企业建设废水零排放设施解决目前缺少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问题”等建议答复如下:

一、项目入园建议

2018年以来,西安市重点重金属减排任务艰巨,无可用于支持项目建设的总量指标来源,全市未新增涉重点重金属项目。为支持项目落地,我局就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问题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多次对接,根据对接意见,建议表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清洁生产率高、有利于重点重金属总量削减的项目,减少政策突破的难度。

二、重点重金属指标新增的具体流程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要求,所有新、改、扩建涉重点重金属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在省内或市内实行“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目前陕西省等量替换操作细则暂未制定印发,经对接,新增重点重金属指标需由等量替换企业双方联合报送替代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无误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和备案,经同意后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重金属废水零排问题

经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对接,涉及重点重金属的项目若电镀废水中的水资源全部回收利用或蒸发结晶处理,无生产废水排放,此类采取零废水排放的项目在审批环评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可按照不涉及重点重金属项目进行审批。

附件:重点重金属指标操作流程及相关资料清单

西安航空基地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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