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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航空基地税务局

关于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一年来航空基地税务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法治建设

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将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委述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年终测评,并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税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学习教育,贯彻法治思想

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部门业务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掌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学习牢固树立权由法定、依法行政等法治观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税收工作的本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将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落实到日常工作行动中,带动全体税务干部及纳税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将《意见》作为落实《纲要》的重要抓手和“十四五”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工作规划,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步履实坚。

(三)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组织收入

2021年,我局在巩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筑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抓统筹控全局,强征管补短板,防风险堵漏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实现航空基地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

(四)细化政策落实,精准减税降费

2021年,我局持续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将减税降费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抓稳抓实,通过微信、钉钉税企交流群组等线上平台,实时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调研工作,精准辅导重点税源企业。积极走访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主动做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逐户对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进行宣传辅导。在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方面下功夫,为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创造活力。同时,“税务管家”持续发力,问需送计优化服务。成立我局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省级重点项目1项,市级重点项目27项。建立动态台账,不断完善重点项目清单。建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为重点项目服务提供政策支持。指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税收管理员担任“税务管家”,及时跟进项目建设,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服务措施。2021年,我局重点项目中已开工项目14个,未开工项目13个,已完成项目1个,为企业办理涉税服务事项50项,推送政策66条,宣传辅导25户,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辅导、优惠享受、事项办理等管家式税务服务。

(五)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质效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将数额3000元以上(含本数)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数额50万以上(含本数)的行政征收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受理案件2起,审结2起,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税收执法的作用,防范日常征管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健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应用。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及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六)规范税收执法,创新执法方式

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推进税收执法效能提升。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信息公示栏,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纳税人及缴费人公开执法信息,让税务执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各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地归档保存,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通过金三系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件。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及省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精神,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增进征纳双方的互相理解和支持,彰显惩教结合、包容深深的柔性执法理念。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化解涉税纠纷

2021年,我局持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涉税纠纷隐患,并制定应对措施。二是贯彻落实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陕西省《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有效运用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手段。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操作规程(试行)》依法公正及时处理涉税争议,拓宽事前、事中争议解决渠道,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加强政务公开,推动阳光执法

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原则,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方便广大纳税人与缴费人。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保密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办税服务场所主要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或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发挥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

(九)积极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聚焦2021年税收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的互动性、参与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把税收宣传与税收改革、纳税服务、普法教育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形式,直观展现税务部门在落实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助力作用,使税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改革。二是树立税收宣传“一盘棋”思想。按照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向航空基地党工委加强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形成协同发力的税收宣传格局。三是严格执行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宣传纪律的制度规定。对外宣传、刊发稿件、接受采访、信息发布等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涉秘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要严格管理、严格审核、严格保存,切实防范税收新闻舆情。

(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作用,新增公职律师培养对象一名。鼓励公职律师及法律专门人才参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风险防控,逐步实现税收法律服务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使公职律师及法律专门人才成为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为税收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自学+辅导”“听课+做题”等方式组织四名新录用公务员认真备考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政策落实见细见效,执法方式持续优化,但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推进“三项制度”方面,通过检查执法记录仪中各项数据,发现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不高、不规范、信息不完整。二是推进税务管家服务方面,存在“税务管家”服务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三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偶然发生税款退库超期的问题。

三、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重点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好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地方“六税两费”政策扩围、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等一系列政策。瞄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技型企业等国民经济运行及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实施政策扶持,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二是深化“三项制度”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用实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台账管理。对符合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征收决定,通过金三系统进行法制审核。落实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实施,加强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管理。三是持续推行“税务管家”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指导税源管理部门为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全过程的政策辅导、优惠享受、事项办理等管家式税务服务。实现“税务管家”台账动态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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