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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实施机关

西安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承办单位

西安航空基地安监局

抽查比例(%)

3%

年度抽查频次

 

抽查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主体类型及数量

18

抽查内容

依据《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厅函〔2016〕256号)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设立条件符合情况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
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情况
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工作场所应急设施设置或者配备情况
7.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情况
8.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1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1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技术服务规范性和客观真实性情况
1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执行情况

抽查方式及要求

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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