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
浏览次数:次
索引号 |
1261010074283870XM/2018-001282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10:02 |
来 源 |
安监局 |
内容概述 |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实施机关西安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承办单位西安航空基地安监局抽查比例(%)3%年度抽查频次 抽查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1号发布,第63号令修改)第二十八条: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类型及数量8抽查内容1.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3.开展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情况;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情况;5.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6.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7.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情况。抽查方 |
发布时间:2018-07-30 10:02
来源:安监局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
|
实施机关
|
西安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
承办单位
|
西安航空基地安监局
|
抽查比例(%)
|
3%
|
年度抽查频次
|
|
抽查依据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1号发布,第63号令修改)
第二十八条: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
市场主体类型及数量
|
8
|
抽查内容
|
1.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开展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
7.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情况。
|
抽查方式及要求
|
网上注册信息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
|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