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流程表 (职权名称:前期物业招投标结果备案) 单位: 西安市航空基地土地和房屋管理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航空基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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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类 | 法定期限 | 无规定时限 |
权力来源 | 市局授权行使 | 承诺期限 | / |
实施机关 | 西安市航空基地土地和房屋管理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航空基地分局) | 咨询电话 | 029-89083728 |
责任处室 | 西安市航空基地土地和房屋管理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航空基地分局)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083679 |
办事/处罚对象 | 辖区房地产企业 | 办理地点 | 西安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一楼政务大厅3号窗口 |
申报条件 | 完成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工作之后 | ||
办理材料 |
1前期物业招投标结果备案申请 2 招标文件 3.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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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房发[2010]236号)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并告知需要补正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按要求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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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房发[2010]236号) | ||
备注 | / | ||
办理流程图 | 单独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