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18]27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航空基地财政局 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3月30日
浏览次数:次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18]27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航空基地财政局 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