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落实《航空基地规划区内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奖励办法》,让航空基地规划区域内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近期将开展2017年航空基地规划区内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航空基地规划区域范围内凤凰路街道办新跃村合西组、合中组、合东组涉及征地拆迁村组失地群众家庭。
二、申报条件
(一)本人户口所在地在航空基地征地拆迁规划范围内。
(二)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三)被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录取,公费生除外。
(四)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大专及以上在读子女。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人及所在家庭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学信网个人学籍证明,大一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本学年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上学年成绩单。(原件,挂科不得超于该学年考试科目的20%)。
(五)属于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应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伤残程度1-3级)。
四、申报程序
(一)在航空征地拆迁局领取并填写《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申报审批表》。
(二)由村组、街办两级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
(三)征地拆迁局会同人力资源局复核。
(四)在申请人所属村组公示一周。
五、资金发放及管理
(一)第一学年凭通知书及缴费凭证领取当年资助金,以后每学年凭上学年成绩单、当年缴费凭证及有效注册证明领取当年资助金。
(二)对奖励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受奖对象每学年挂科超过该学年考试科目的20%,或肄业、退学、被学校开除,停发资助金。
(三)航空基地征地拆迁局应加强对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核发放程序,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欺骗冒领行为。
七、办理时间
2017年度资助办理时间:2017年9月20日-10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八、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基地征地拆迁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29-89083502
九、办理地点
航空基地征地拆迁局(航空基地执法局对面中小航空园4号楼3层)
联系人:冯 艳 18192226357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航空产业基地征地拆迁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