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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地规划区内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落实《航空基地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办法》,让航空基地规划区域内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近期将开展2021—2022学年航空基地规划区内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航空基地规划区域范围内北屯街道办桥东村、北屯村、秦家村、靳家村、李桥村等涉及征地拆迁村组失地群众家庭。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户口在航空基地征用土地涉及村组内;

(二)大学生户口须在航空基地征用土地涉及村组落户且满3年;

(三)大学生高中(高一至高三)学籍所在地须在阎良区行政区范围内;

(四)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专科或本科大学生;

(五)2021级新入学大学生。

大学生户口以航空基地城乡融合发展一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发布通告之日为截止日,户口经被征用土地村组核实、街办审查,无异议后报城乡融合发展一局审核。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人、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个人学信网学籍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2021学年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程序

(一)大学生本人或父母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缴费凭证以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到航空基地城乡融合发展一局领取《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申报审批表》。

(二)村委会、街道办分别对大学生家庭失地状况、落户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申报审批表》签字盖章确认。

(三)将《失地群众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申报审批表》递交航空基地城乡融合发展一局。

五、资金发放及管理

(一)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资助金。如代领需提供学生本人授权委托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二)城乡融合发展一局应加强对资金申领和发放的管理,严格审核发放程序,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欺骗冒领行为。

(三)大学生及委托代理人需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理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

、办理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基地征地拆迁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29-89083502

八、办理地点

地址:蓝天路航空科技大厦4楼城乡融合发展一局

联系人:郭瑛 (029)89083669

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办事处

航空产业基地城乡融合发展一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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